世贸组织裁定土耳其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违规
据土耳其分钟新闻网7月28日报道,世界贸易组织一个专家组8月4日裁定,土耳其对自中国进口电动汽车加征40%关税,以及对部分混合动力汽车征收关税并实施带有歧视性的进口许可要求,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
2024年10月,在土耳其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后,中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争端解决程序。中方同时对土耳其针对其他类型汽车征收的关税,以及要求进口商满足售后服务条件才能获得进口许可的做法提出质疑。
专家组认为,土耳其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的关税超过了其根据《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所承诺的关税上限,并对中国汽车给予了低于其他成员应享有待遇的待遇,违反了相关规则。
专家组还裁定,土耳其对部分混合动力汽车征收的关税同样违反了《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但驳回了中方针对其他混合动力汽车和内燃机汽车提出的部分主张。
此外,专家组认定,土耳其实施的进口许可制度对中国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构成歧视,其待遇低于土耳其本国生产的同类汽车。
土耳其方面辩称,相关关税措施旨在支持环境保护目标,而进口许可要求是为了落实消费者保护规定。但专家组认为,土耳其未能证明这些措施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规定的例外情形。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双方均可就裁决提出上诉。不过,由于美国长期阻挠任命新法官,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自2019年底以来一直无法正常审理案件。
根据程序规定,此次裁决不会要求土耳其立即取消相关措施。在没有提出上诉的情况下,专家组报告还需经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正式通过后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