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16岁少年因“侮辱总统”面临诉讼,每周需到警局报到

《墙报》8月29日援引《比尔根日报》的消息报道称,土耳其一名16岁少年因涉嫌“侮辱总统”而面临诉讼。

据悉,这名居住在伊斯坦布尔的少年被指控在5月份时,在总统雷杰普·塔伊普·埃尔多安的车队经过时发表了不当言论。

该少年在被拘留一天后表示,因在事件发生前六个月曾经历过交通事故,当时看到车队的速度很快,感到害怕并作出了反应。

他在供词中表示:“我不知道包括总统在内的任何国家官员会在场。我没有侮辱任何国家官员,包括土耳其共和国总统。”

他还说:“我是一名高中生,从未涉及过任何犯罪。由于之前的创伤,我的反应被误解了,我并没有骂人,只是感到害怕并作出了反应。”

伊斯坦布尔法院决定在司法控制下释放该少年,并对其实施国际旅行禁令。此外,自5月以来,该少年每周需到警察局报到。

在8月,案件检察官已准备了一份起诉书,要求以“侮辱总统”罪名对该少年进行判刑。

自1926年以来,土耳其刑法第299条规定,侮辱总统者将面临1至4年监禁。2005年修正案指出,若行为发生在公开场合,刑期可增加六分之一。第301条则规定,公开诋毁土耳其及其重要机构的行为,将面临6个月至3年的刑期。去年,共有972名儿童因违反这些条款而受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