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47人遇难楼塌案风波再起:家属上诉直指政府“限缩追责”

据土耳其《比尔根日报》报道,土耳其一起造成47人死亡的地震楼房倒塌事件再起法律争议。遇难者家属已向国务委员会提起上诉,质疑内政部拒绝授权对两名前市长展开刑事调查的决定。

该事件发生于2023年2月6日土耳其东南部强震期间。位于南部哈塔伊省安塔基亚区的一栋公寓楼在地震发生后数秒内倒塌,造成47名居民死亡。

土耳其内政部此前已批准对7名市政官员就该楼坍塌事件展开调查,但未将前安塔基亚市长伊斯梅尔·基米耶奇、伊泽丁·耶尔马兹以及建筑技术人员于克塞尔·谢诺尔纳入调查范围。

根据土耳其第4483号法律规定,对公职人员启动刑事调查需事先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这一机制被视为一种行政审查程序,要求检察机关在立案前取得授权。对于授权或拒绝授权的决定,当事方可向土耳其最高行政法院——国务委员会提起上诉。

代表遇难者家属的律师杜伊古·伊内格吕已向国务委员会第一庭提交申请,请求撤销内政部部分拒绝授权决定。申请理由称,该决定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及《土耳其宪法》所保障的生命权,以及国家开展有效调查的义务。

律师方面同时质疑内政部以部分官员未在施工许可文件上签字为由免于调查的理由,指出刑事责任应基于职权范围及法定义务认定,而非是否签署具体文件。请愿书称,授权程序本身并不构成对刑事责任的豁免,缺少签名不足以成为拒绝调查的充分依据。

此外,律师指出,目前哈塔伊第五重罪法院正在审理针对涉案承包商及建筑检测公司员工的刑事案件,但相关审理已四次延期,原因之一在于无法明确公职人员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或潜在利益冲突。请愿书认为,内政部在地震发生近三年后才作出相关决定,已对调查进程和刑事审判造成阻碍。

律师方面还指责内政部存在“恶意行政行为”,并呼吁国务委员会撤销相关决定,允许对前市长及其他公职人员展开调查。其认为,此案裁决可能对未来地震相关案件中公共问责的界定产生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