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土耳其商品加征12.5%关税:涉及强迫劳动问题
据土耳其分钟新闻网7月24日报道,美国周五宣布对来自土耳其的受管制进口商品加征12.5%的关税,使土耳其成为因未能阻止强迫劳动生产商品进口而受到美国惩罚的经济体之一,并适用两档税率中的较高水平。
该关税于美国东部时间7月24日凌晨12时01分正式生效,此前实施的10%临时全球关税已到期。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表示,对于已经在运输途中、并在7月28日前进入美国市场消费的土耳其商品,可获得关税豁免。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评估后认为,土耳其及其他53个经济体未能实施或有效执行禁止进口全部或部分由强迫劳动生产商品的相关禁令。随后,美国总统特朗普下令采取加征关税措施。
此次关税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实施,通常是在现有关税基础上额外征收。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认定,土耳其既未建立符合要求的进口禁令,也未向美国政府作出相关承诺,因此被列入12.5%关税名单。共有17个经济体适用较低的10%税率,而土耳其与另外37个经济体一样,被征收12.5%的附加关税。
根据规定,部分商品可获得豁免,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化肥、飞机及零部件、关键矿产、部分食品,以及已经因国家安全因素被征收关税的商品,例如汽车、钢铁、铝和铜等。因此,新关税对土耳其出口企业的实际影响,将取决于其出口至美国的具体产品类别。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数据显示,2025年美国从土耳其进口商品总额约为164亿美元,两国商品贸易总额达到368亿美元。此次新措施取代了此前针对部分土耳其商品实施的10%临时关税,使相关附加关税水平在原基础上提高了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