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宪法法院裁定下级法院软禁程序违法
据T24新闻网站报道,土耳其宪法法院(简称 AYM)近日作出裁决,认定下级法院在未对嫌疑人进行当面讯问的情况下直接下令实施软禁,并延迟向当事人送达该决定,构成对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非法限制。
宪法法院指出,下级法院书面裁定送达过晚,实质性削弱了仅以姓名首字母 K.Y. 指代的嫌疑人就相关限制措施提出有效上诉的权利。法院认为,既未对嫌疑人进行讯问,又延迟告知其自由受限的决定,违反了基本程序保障,构成对《欧洲人权公约》所确立权利的侵害。
宪法法院在裁决中援引了欧洲人权法院的相关判例法,并强调土耳其作为《欧洲人权公约》缔约国,有义务确保司法程序符合公约确立的最低人权标准。
该案件可追溯至2022年。案发时,嫌疑人尚未年满18岁,因涉嫌暴力犯罪被拘留,并被带至安卡拉一家下级刑事法院。该法院仅依据案卷材料作出判断,在未对嫌疑人进行当面讯问的情况下,便决定对其采取居家软禁这一审前限制措施。
宪法法院最终裁定,下级法院的做法构成程序性违法,并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要求其纠正相关违规行为,并在符合法律和人权标准的前提下,对限制措施进行重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