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坦布尔出台流浪犬“禁喂令”

据土耳其分钟新闻网11月24日消息,伊斯坦布尔省政府近日发布一项引发巨大争议的新通告,全面禁止在公共空间“无序喂食”流浪狗,理由是出于公共卫生考量,并试图应对城市街头长期存在的流浪动物问题。该通告由省长办公室于周一公布,并提到省动物保护委员会7月2日的相关决议,要求各区政府与市政部门立即严格执行。

根据通告内容,政府认为公共区域随意喂食导致鼠类和虫害数量上升,对生态平衡及公共卫生带来负面影响。为此,市政府被要求封堵医院、学校、机场、宗教场所、公园、花园、路边区域及儿童游乐场等地点的流浪动物喂食点;区行政长官需负责监督执行情况,确保“无任何阻碍”。

通告还指出,一旦发生因流浪动物导致的生命或财产损失,将按相关法律视为市政部门的失职。

与此同时,省政府重申市政机关有责任加速捕捉、绝育并将流浪犬送往收容所或指定“自然生活区”,强调这些义务已在国家法律中明确规定。

省长达武特·居尔近期也针对城市鼠患发出警告,称“伊斯坦布尔的猫不再抓老鼠了,老鼠和猫一起吃食物——这不健康。人们不应该在看到的第一处就喂食动物。”

然而,该禁令立即引发动物权益组织的强烈反弹。“动物·生命·自由”倡议发表声明,呼吁市民对禁令进行“公民抗命”,继续为街头动物提供食物与水源,并强调“这些禁令不应被承认”。

另一组织 “四脚之城”则批评政府决定“严重违反动物福利原则”,认为限制食物与水源已触及动物的基本生存权,“无论禁令如何,我们都会继续陪伴街头的伙伴”。

这场争议也与土耳其全国范围的动物保护政策变化密切相关。2024年8月通过的《7527号动物保护法》修正案要求地方政府捕捉流浪犬并送往收容设施,而被认定为危险、患绝症或无法被领养的犬只,可根据《兽医服务法》的条款执行安乐死。

尽管由于舆论压力,立法者在最终版本中删除了直接提及“安乐死”的表述,但动物权益组织及反对党仍将其称为“屠杀法”,认为其为大规模清除铺平道路。主要反对党共和人民党(CHP)认为该法违宪,并于去年向宪法法院提交取消部分条款的申请,但法院在今年5月驳回上诉,使法律继续生效。

与此同时,政府坚称政策必要,总统埃尔多安强调土耳其面临“独特且严峻的流浪动物危机”,并表示“人民想要安全的街道”。政府多次警告,拒绝执行法律的地方官员可能面临法律后果,甚至刑事责任。

尽管法律多次修改以弱化争议性措辞,但批评者认为根本问题——包括绝育不足、收容设施条件差及领养率有限——仍未解决。在土耳其全国估计约400万只流浪犬的情况下,围绕动物福利、公共安全以及政府责任的争论仍在持续发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