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坦布尔严禁公共场所使用个人音响扰民 违规者将被罚款
据土耳其《每日晨报》7月5日消息,伊斯坦布尔省长办公室近日宣布,将对在公共场所使用个人音响设备制造噪音、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措施涵盖广场、人员密集的开放区域、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站点、海岸线和海滩等区域。
省长办公室在一份书面声明中指出,近期接获大量市民投诉,反映有人在地铁、公交、车站、海滩、沿海区域、野餐场所及其他公共聚集地使用个人音响设备,造成噪音干扰。
声明强调,为应对此类现象,将依据《第5326号轻罪法》第36条对相关行为人处以行政罚款。
“凡在广场、拥挤的开放空间、交通工具及其周边区域、海岸和海滩使用个人音响设备制造噪音、扰乱公共环境者,将依法受到处罚。”声明称。
为加强执行,该措施将在各区、省、地方行政机构、通用执法部门及市政警察单位之间协调推进,增加巡查和检查频次,确保监管落实。
在伊斯坦布尔,街头播放音乐是一种常见的市井文化现象,尤其在广场、公园和公共交通枢纽,使用便携音响设备播放音乐反映出城市的多元与活力。
然而,这一行为虽受到部分市民喜爱,近年来却因其对公共秩序和城市共享空间的影响日益引发社会争议。监管措施的出台,意在维护城市生活的公共安宁与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