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委员会就卡瓦拉案启动针对土耳其的制裁程序

据Ahval新闻网站12月2日消息,周四,欧洲委员会投票通过就被土耳其当局监禁的慈善家、民间社会活动家奥斯曼·卡瓦拉(Osman Kavala)的案件向土耳其提起侵权诉讼。

卡瓦拉已经入狱四年多,土耳其法院拒绝执行欧洲人权法院(ECHR)对他的案件作出的的裁决。欧洲人权法院在2019年曾作出裁决,称卡瓦拉是因为政治原因被捕,要求土耳其政府立即释放他。

欧洲委员会部长理事会以超过2/3的支持票表决通过了启动侵权诉讼的决定,欧洲委员会负责监督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决执行情况。

欧洲新闻网称,在周四的投票中,47名欧洲委员会成员中有32人投票赞成启动这一进程,超过2/3的最低人数要求。

土耳其外交部对此发布声明称,部长理事会必须尊重和信任土耳其的司法程序。

“根据尊重我国正在进行的司法程序的原则,我们恳请欧洲委员会不要继续执行这一决定,因为这将干预独立司法机构(的工作程序)。”

土耳其外交部的数据显示,该国在2021年执行了128项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决,总计执行的裁决数量为3674项。

“我国是欧洲委员会的创始成员,我们意识到《欧洲人权公约》赋予的责任。”

“我们认为将针对卡瓦拉的裁决一直保留在议程上是一种不连贯的做法,因为还有比卡瓦拉裁决更早的针对其他国家和其他事项的裁决。”

土耳其外交部称,欧洲人权法院的这一决定“不是基于合法和公正的理解,而是基于针对某些国家的政治考虑”,这将损害欧洲委员会的声誉。

它呼吁欧洲委员会”以对所有成员国中立的方式处理欧洲人权法院裁决的执行问题”。

土耳其一家法院上周五裁定继续监禁卡瓦拉,预计在明年1月17日的下一次听证会前他将继续被关押在狱中。

欧洲人权法院在2019年作出裁决,称土耳其当局审前拘留卡瓦拉,并因他从事的人权活动起诉他的行为表明“(土耳其当局)别有用心地试图令这位人权维护者保持沉默。”

土耳其当局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5条和第18条,侵犯了卡瓦拉的自由权,并滥用政府酌处权对权利施加合法限制。

欧洲委员会部长理事会此前只针对阿塞拜疆启动过一次侵权诉讼,阿塞拜疆最终执行了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