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最高法院裁定依据政府法令吊销护照的行为违宪
据《墙报》1月27日消息,土耳其宪法法院裁定,依据2016年7月未遂政变后发布的政府法令吊销被开除公职人员护照的做法违宪。
土耳其宪法法院的裁决涉及13多万人,他们在2016年7月15日发生的未遂政变后被当局解除公职与吊销护照。
未遂政变后,土耳其政府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在持续两年的紧急状态中,当局对国家机构进行了大规模清洗,即刻开除了13多万名公务员,包括学者、教师、外交官和警察。解职这些人的紧急法令既不受司法审查,也不受议会监督。
土耳其最高法院对主要反对党共和人民党(CHP)提交的申请做出裁决,该申请要求取消2018年2月获议会批准后生效的政府法令的某些条款。
最高法院表示,吊销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的护照限制了他们的行动自由,违反土耳其宪法第15条,远超紧急状态所要求的程度。
最高法院称,即便在紧急状态下未经审判和定罪就开除公职的行为也违反了无罪推定。
据悉,为了躲避土耳其当局的政治迫害,大量人员在无法获得有效护照的情况下,挺而走险试图穿越土耳其西北部的埃夫罗斯河或爱琴海前往希腊,一些人在途中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