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推出“财富特赦”与20年免税政策 反对派警告或成“黑钱通道” 

据土耳其分钟新闻网5月21日消息,土耳其议会近日通过一项大规模税收改革方案,推出新的资产回流特赦机制,并为部分迁居土耳其的税务居民提供长达20年的境外收入所得税豁免。

这项法案同时修订了多项税收和投资法规,包括延长伊斯坦布尔金融中心优惠政策、降低出口企业公司税、为跨国服务中心提供新激励措施,以及延长部分公共债务的分期付款期限。

土耳其媒体将其中两项核心措施称为“财富特赦”。

其中一项为资产申报计划,适用于个人或企业在海外持有、或在土耳其境内未纳入公司账簿的现金、黄金、外汇、证券及其他资本市场工具。

另一项则是新的税务居民制度。根据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被认定为土耳其税务居民、且此前连续三年未在土耳其拥有住所和纳税义务的个人,其境外收入和收益可在20年内免缴土耳其所得税。

不过,来源于土耳其境内的收入仍将按照现行税法正常征税。

根据法律,符合免税条件的境外收入无需在年度所得税申报中披露;若纳税人同时申报其他收入,免税的境外收入也不会被纳入计税范围。

法律还规定,即使个人此前仅因土耳其境内房地产、投资收益或资本利得而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也不影响其享受20年免税待遇。

与此同时,与这些免税境外收入相关的费用不得在土耳其抵税,已在海外缴纳的相关税款也不得用于抵扣土耳其所得税。

税务顾问认为,该制度类似于部分国家吸引高净值人士和国际资本的税收安排,但土耳其此次提供的20年免税期限明显长于许多欧洲国家,而且法律中并未要求缴纳固定年度费用。

法案同时推出更传统形式的资产特赦机制。

根据规定,个人和企业可在2027年7月31日前,通过银行或证券机构申报其在海外持有的现金、黄金、外汇、证券及其他资本市场工具。

海外资产需在申报后两个月内转入土耳其境内银行或证券账户;若以实物形式带入土耳其,则需向海关申报登记。

该计划还适用于土耳其境内未登记入账的资产。

申报资产的基础税率为5%,但若资金长期留存在符合条件的投资工具中,税率可逐步下降。其中,资产持有满5年可享受零税率;持有4年、3年、2年和1年的税率则分别为1%、2%、3%和4%。

符合条件的投资工具包括定期存款、政府国内债券、租赁凭证以及风险投资基金等。

此外,2027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提交的申报将额外增加0.5个百分点税率;若总统决定延长申报期限,后续申报税率还将进一步上调。

法律同时规定,符合条件的申报资产将免于税务调查和重新评估。

不过,法案也强调,其他法律规定的监管措施依然有效。这意味着,反洗钱规定并未被暂停,银行、海关、证券机构及土耳其金融犯罪调查委员会仍需执行资金来源审查和合规检查。

反对派对此提出强烈批评。

共和人民党议员表示,多次推出资产特赦将削弱纳税合规性,并可能使来源不明甚至与犯罪活动相关的资金更容易流入土耳其金融体系。

法案还将伊斯坦布尔金融中心金融机构享有的100%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延长至2047年,同时把部分金融活动费用的税收豁免期从5年延长至20年。

目前,部分实施细则仍待进一步明确,包括“境外收入”的具体定义、在土耳其为外国客户工作的人员是否适用免税政策,以及新制度如何与国际税务申报规则衔接等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金融犯罪监管机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于2024年6月宣布,土耳其在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方面取得进展,并将其从“灰名单”中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