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给予土耳其国有人民银行另一次避免指控的机会

据路透社4月19日消息,美国最高法院周三(当地时间4月19日)又一次给予土耳其国有人民银行(Halkbank)避免因涉嫌帮助伊朗逃避美国经济制裁而在美国受到刑事指控的机会,但拒绝了该行提出的一项关键辩护。

法官们以7比2的投票否决了下级法院允许起诉继续进行的裁决。法院的多数意见要求总部位于曼哈顿的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重新考虑人民银行驳回此案的努力,但排除了该行受1976年限制美国法院针对外国诉讼的管辖权的《外国主权豁免法》(FSIA)保护的论点。

2019年,纽约联邦检察官对土耳其政府拥有的人民银行提出起诉,指控其代表伊朗实体对高达200亿美元的石油和天然气收益进行洗钱、金融欺诈,并向美国官员隐瞒这些非法交易。人民解行对银行欺诈、洗钱和共谋的指控不认罪,这些指控涉及该行利用土耳其、伊朗和阿联酋的货币服务机构和幌子公司(帮助伊朗)逃避制裁。

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定做出后,人民银行在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的股价飙升了10%。另一家土耳其国有银行Vakifbank的股价上涨9.9%,该证交所的银行指数攀升逾4%。

人民银行的案件使美土关系复杂化,土耳其总统塔伊普·埃尔多安称美国对该行的指控是“非法、丑陋的”一步。

该案检验了人民银行的论点,即根据1976年限制美国法院针对外国诉讼的管辖权的《外国主权豁免法》,该行不受美国起诉,理由是该行由土耳其政府持有多数股权。

最高法院驳回了人民银行所谓的根据《外国主权豁免法》其享有豁免权的观点。

代表法院多数派起草这项裁决的保守派大法官布雷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写道,“我们不同意,因为该法案没有为外国及其机构提供刑事诉讼豁免权。”

卡瓦诺写道,在人民银行看来,“一个由外国直接拥有多数股权的纯商业企业可能会从事影响美国公民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但它在美国法院却不会面临任何刑事责任。FSIA不存在任何内容以支持这一结果。”

然而,大多数人认为,第二巡回法庭没有充分考虑银行在“普通法”原则下是否享有豁免权。

大法官尼尔·戈萨奇(Neil Gorsuch)在保守派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的支持下表示,《外国主权豁免法》确实适用,但根据该法对在美国境内或影响美国的商业活动的例外规定,该行的起诉仍将被允许进行。

戈萨奇写道,周三的决定“没有充分理由使法律过于复杂。”

他说,下级法院没有关于如何利用普通法解决豁免纠纷的指导,包括是否适用国际法规范,他说这提供了“不容易的答案”。

美国拜登政府曾表示,FSIA不适用于刑事诉讼,即使适用,人民银行涉嫌从事的不当行为也涉及主权豁免不涵盖的商业活动。

美国政府辩称,该案不涉及对主权政府的起诉,而且至少70年来,美国一直在对外国政府所有的公司(如果不是外国政府自身的话)提起刑事诉讼。

美国司法部的一名律师1月份告诉法庭,对人民银行的裁决可能会让任何外国国有企业“成为任何联邦犯罪的清算所,涉及干涉我们的选举,窃取我们的核机密,或类似此案,逃避我们的制裁,并向一个被禁运的国家输送数十亿美元。”

2019年,纽约联邦检察官对人民银行提出起诉,指控其代表伊朗实体对高达200亿美元的石油和天然气收益进行洗钱、金融欺诈,并向美国官员隐瞒这些非法交易,其中至少有10亿美元通过美国金融系统洗钱。

2021年,第二巡回法院做出不利于人民银行的裁决,认为即使该行受FSIA法保护,但其被指控的行为也属于主权豁免不涵盖的商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