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高院重磅裁决:未称呼公婆“父母”致离婚有责!
据《墙报》消息,近日,土耳其最高上诉法院(Yargıtay)维持了一项地方法院的判决,该判决认定一名女性在离婚案中因未称呼岳父母为“父母”而存在过错。
根据判决,一名男子提出离婚,声称其妻子没有对其父母表现出应有的尊重,没有称呼他们为“母亲”和“父亲”,夸大了一些小事件以对他施加压力,并表现出嫉妒。他认为这些行为从根本上破坏了他们的婚姻。
对此,该女子反诉,否认了丈夫的指控。她声称丈夫不与她或他们的孩子共度时光,给她发了辱骂信息,并且不想要她。她请求离婚,并要求5万土耳其里拉(1500美元)的物质和精神赔偿。
一家地方法院认定该女子未称呼其岳父母为“父母”、对他们表现冷漠、对丈夫表现出过度嫉妒和离家出走等行为完全有错。法院判决离婚并驳回了她的赔偿请求。
该女子上诉后,另一地方法院复审了此案。该院认为,该女子不称呼岳父母为“父母”并不足以构成严重损害婚姻的过错。法院裁定双方同等有责,并部分接受了该女子的上诉。
在进一步上诉中,Yargıtay认定该女子因未称呼岳父母为“父母”而显著有错,推翻了地区法院的判决,并维持了离婚判决。
裁决指出,离婚判决符合法律规定,但对过错的评估不正确。Yargıtay得出结论,基于其他确定的过错,该女子对导致离婚的事件负全部责任。因此,初审法院驳回该女子离婚请求的决定是适当的。
裁决进一步指出,该女子的离婚请求已失去意义,地方法院判给她的法律费用和律师费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