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法院裁定支付清洗受害者赔偿金

斯德哥尔摩自由中心12月28日援引Bold Medya新闻网站的消息报道称,土耳其法院已经开始命令国家支付赔偿金给在2016年7月未遂政变后被迅速解雇后又被复职的清洗受害者。

这些决定始于宪法法院废除了一项规定,该规定将已经恢复职务的公共部门工作者排除在货币补偿对象范围之外。

其中一个例子是一名已被恢复职务的市政雇员C.K.,其律师最初曾向伊斯坦布尔市政府申请非财产性损害赔偿。在被市政府拒绝后,C.K.的律师提起了一场诉讼,法院判决政府向他支付5万土耳其里拉(约1700美元)的非财产性损害。

其中一名法官提出异议,表示考虑到申请人被复职前等待了五年,这一金额是不足的。

在2016年7月未遂政变后,土耳其政府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并一直持续到2018年7月。在紧急状态期间,政府颁布的一系列法令导致逾10万名公务员被迅速解雇,以及数百家媒体机构、非政府组织、基金会、工会和教育机构因涉嫌与恐怖主义有关而关闭。

自2016年以来,清洗受害者的困境一直是人权捍卫者关注的焦点,因为他们除了未经正当程序失去工作外,还被列入社保数据库的黑名单,这极大地妨碍了他们在私营部门找到工作的机会,并因自动旅行禁令而无法在国外开始新生活。

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家庭成员是清洗受害者,他们的家人被拒绝获得基本的社会服务,如残障福利。

最初清洗受害者没有明确的申诉途径,这一点受到广泛的国际批评。尽管在欧洲人权组织的压力下,土耳其政府最终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复审委员会,但该委员会也因其缺乏机构独立性、程序不透明和看似武断的上诉标准而受到批评。该委员会最终拒绝了其收到的绝大多数申请。

根据世界正义公程(WJP)10发布的法治指数,土耳其在142个国家中排名117位,较去年下降了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