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法院撤销伊斯坦布尔运河项目的分区规划
据《墙报》2月14日消息,伊斯坦布尔第11行政法院2月13日取消了土耳其政府伊斯坦布尔运河项目的开发计划,该项目计划修建一条与博斯普鲁斯海峡平行的人工水道。
法院终审裁定伊斯坦布尔市政府对伊斯坦布尔运河项目分区规划提出的诉讼。法院废除了环境、城市化和气候变化部对叶尼塞西尔保护建筑区(伊斯坦布尔运河项目)第一阶段分区计划修正案的批准。
法院还判定,该部驳回伊斯坦布尔市政府对分区规划提出异议的程序不符合法律。
此前,伊斯坦布尔市政府曾反对伊斯坦布尔运河项目第一阶段的分区计划,后者于2021年7月15日获得部门批准。该部以默认方式未回复伊斯坦布尔市政府对分区规划修正案的反对意见,因此市政府将此事提交司法部门,要求撤销分区规划。
伊斯坦布尔市政府在申请书中要求撤销该计划,理由是该部的驳回意见是不公平和非法的,这个计划违反了公共利益,并将对伊斯坦布尔未来至关重要的农业用地、森林地区和流域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行政法院的结论是,有关默认驳回市政府反对意见的做法不符合”城市规划、规划技术和法律原则”。
法院发现分区修正案存在缺陷,包括人口计算不充分,缺乏关于投资机构和组织对由于道路路线变化而新提议的加固区的意见的信息,以及指定公墓区进行植树造林不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指出,不清楚分区规划修正案中如何确定属于规划份额的人口。法院认为,这给主题计划修正案的人口控制带来了不确定性。
与伊斯坦布尔运河项目规划进程有关的其他诉讼的司法程序仍在继续。关于环境影响评估的案件也有待国家最高行政法院国务委员会审理。
在宣布法院裁决时,伊斯坦布尔市市长埃克雷姆·伊马莫格鲁强调,伊斯坦布尔运河项目犯了一个“重大错误”。
他表示:“这一决定并非最终决定,而是行政法院的决定。该决定被要求在30天内履行。这一判决证明了伊斯坦布尔运河项目犯了一个重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