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成欧洲人权法院最多待审案例国

据《墙报》1月28日消息,根据欧洲理事会成员国最高法院的年度报告,2023年土耳其在欧洲人权法院(ECHR)的待审案件数量最多,达到23397起。

ECHR主席Síofra O’Leary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截至2023年底,总待审案件数量为68450起。

俄罗斯以12453起案件位列第二,乌克兰以8737起位列第三。

ECHR在对土耳其的78项裁决中发现了72项权利违规,而在三项裁决中未发现违规。

裁决中最多的是基于公正审讯权(第6条)的案件,共有17起。紧随其后的是关于自由和安全权(第5条)、尊重私人和家庭生活权(第8条)以及集会和结社自由权(第11条)的案件,每条有16起。

ECHR对言论自由权违规(第10条)做出了10项裁决,对缺乏有效调查(第2和3条)的案件做出了6项裁决,对财产保护权(P1-1)的案件做出了4项裁决,对残酷或侮辱性对待权违规(第3条)的案件做出了3项裁决。

无罪不受法律制裁权(第7条)、禁止歧视权(第14条)、受教育权(P1-2)的案件数量最少,每项违规仅有一项裁决。

由于土耳其是欧洲理事会成员国并签署了《欧洲人权公约》,土耳其公民在国内救济途径耗尽后有权向ECHR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