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将441名与“服务国际”相关旅居国外人员列入黑名单
据土耳其分钟新闻网10月25日消息,克罗诺斯新闻网援引土耳其内政部的一份官方文件报道称,土耳其政府已将居住在德国、荷兰、美国和加拿大等国的441人列入黑名单,理由是他们涉嫌与服务国际有关联。
2016年7.15未遂政变后,土耳其当局指控服务国际是政变的幕后策划者,但服务国际强烈否认参与未遂政变或其他任何恐怖活动。
这份由克罗诺斯公布的文件是一份从10月2日起向土耳其81个省份的警察部门发布的被列为“Gizli”(机密级)的公报,其中列出了441名因涉服务国际而被起诉的人员的名单,这些人目前均在国外。
文件称:“附件是一份根据调查所获的信息准备的表格,旨在查明和揭示与FETÖ有关联个人目前所在/可能所在的国家,该表格将在调查中进行评估。” (注:FETÖ是土耳其雷杰普·塔伊普·埃尔多安总统政府用于指称基于信仰的服务国际的专用贬义词)
文件显示了这些人身处的国家、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被起诉的法院。这份文件的注释是“本质上不合法,仅为情报目的而准备”。
根据克罗诺斯的报道,这份441人的名单包括流亡在外的土裔记者,如居住在德国的努鲁拉·卡亚(Nurullah Kaya)、贝德雷丁·乌尔(Bedrettin Ugur)和H.B .,以及一个因与服务国际有联系而被土耳其当局查封公司的家族的五名成员。
“在一个法治国家,收集此类个人数据并将无辜者列入黑名单是不可接受的。”记者乌尔告诉土耳其分钟新闻网。
“土耳其当局不应浪费宝贵的资源来迫害记者和批评家,而应尽快恢复该国的法治。”乌尔说,他指的是欧洲人权法院最近做出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它可能会影响土耳其数千名因与服务国际有联系而被定罪的案件。
欧洲人权法院在9月26日裁定,土耳其法院基于使用移动应用程序或在某家银行拥有账户等活动而裁定前教师于克塞尔·亚尔陈卡亚(Yuksel Yalcinkaya)恐怖主义罪名成立的判决是非法的,这一裁决可能对土耳其数以万计面临类似指控的人产生深远影响。
欧洲人权法院批评土耳其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的三项条款:第6条“公平审判权”、第7条“法无明文不为罪”,以及第11条“集会和结社自由权”。
欧洲人权法院表示,土耳其将加密信息应用ByLock用作证据是宽泛且武断的,缺乏公平审判的必要保障。法院还指出亚尔陈卡亚案的审判中存在重大的程序缺陷,包括不允许他接触证据或不允许对数据进行独立审查。
欧洲人权法院还指出,土耳其当局将亚尔陈卡亚合法的工会成员身份用作对他提出不利指控的证据,侵犯了他基于第11条享有的集会和结社自由权,并强调法律程序需符合欧洲人权标准。
2016年未遂政变后,土耳其政府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并以清剿政变余孽为由,对国家机构进行大规模的清洗,包括4156名法官和检察官在内的13多万名公务员,以及20610名武装部队成员因涉嫌加入”恐怖组织”或与“恐怖组织”有关系而依据紧急法令被立即撤职。这些法令既不受司法审查,也不受议会监督。
未遂政变后,土耳其政府将在已遭关闭的亚洲银行开立账户、使用加密应用程序ByLock、订阅《时代报》或其他与服务国际有关联的出版物等行为做为识别、逮捕服务国际成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