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宪法法院废除总统令37项规定,重新审视总统权力边界
《墙报》3月3日援引德国之声土耳其语组2月27日的消息报道称,土耳其宪法法院于2月27日宣布废除2018年发布的第一项总统令中的37项规定。
该总统令于2018年7月10日发布,涉及对总统及各部委的组织规范。
2018年选举后,土耳其转向高度集权的总统制度,但主要反对党共和人民党(CHP)和省行政案件委员会当时对该法令提起诉讼。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强调,总统无权制定侵犯《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的法令,只能通过法律进行相应规范,政府被赋予9个月的期限重新制定这些法规。
被废除的规定包括总统职位的任命、工资管理、对法官和检察官的任命、高级行政人员信息的收集、授予环境和城市化部以及总统府新闻办公室市政权力等方面。
关于总统办公室“收集高管信息”的规定,法院指出,保护个人数据的权利是受宪法保障的,这种权利“无法通过总统令来监管”。法院还取消了总统任命法官和检察官的规定,并再次裁定,这种监管“必须受法律监管”。
法院的裁决还涉及有关总统府新闻办公室的规定,因为它再次主张该办公室的程序和原则“不能由总统令决定”。
法院还废除了向总统政策委员会成员支付款项的规定,称此类规定属于财产权范围,总统令“无法对其进行监管”。
这一判决于2月27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