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坦布尔开始严禁在公共场合饮酒

据《墙报》8月30日消息,伊斯坦布尔省长达武特·居尔(Davut Gul)8月17日下发了一份题为《酒精销售和酒精饮料消费》的通知,通知要求禁止在沿海地区、海滩、公园、野餐区和娱乐场所饮酒。

通知指出,采取此类预防措施是基于“发现参与犯罪事件的人大多处于醉酒状态”。

“在相关部门接到的投诉中,已确定在我省境内参与扰乱公共秩序和危害公共和平与安全事件的人大多为酗酒者。在公园、海滩和类似场所饮酒的人扰乱了环境,给公民造成了恐惧和恐慌。”省长说。

消息一出,引起各方争议。伊斯坦布尔省长办公室随后发表了一份声明,声明称新规不是引入关于酒精消费和销售的新做法,并提醒有关部门履行相关酒精消费法中列出的义务。

与此同时,声明还提到,禁止在公园和类似场所饮酒。

但是,土耳其第5326号法律(轻罪法)并没有禁止在公共场所饮酒。该法禁止的是“在酒精影响下从事扰乱他人和平与安宁的行为”,要求对其处以罚款,直到事态可控,醉酒影响消除。

此外,省长办公室引用的涉及酒类销售的第4250号法律并不包含禁止在公共场合饮酒的条款。